佛山讨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什么

2025-08-11 2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什么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什么

债权人要想行使代位权,那可得满足一些条件。

咱先来说说第一个条件,那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得合法,并且得已经到期。

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这债权得是合法的,不能是违法的交易产生的债权。

而且,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不能说还没到时间,你就着急去行使代位权。

接着,债务人得怠于行使他到期的债权。

啥叫怠于行使,就是说他本应该去行使这个债权,也有能力去行使,可就是偏偏不行动。

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要是债务人不干活儿不还钱,但没给债权人带来啥实际的损失,那也不能随便去行使代位权。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权利。

就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之类的,这些权利,债权人是不能去代位行使的。

总之,只有把这些条件都满足,债权人才能依法去行使代位权,可不能随便乱来。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怎样界定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为限。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

从法律原理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为了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所以不能超出自身债权范围去干涉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如果超出到期债权范围行使代位权,可能会损害债务人及次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有20万元债权,甲行使代位权时,其所能主张的范围仅以10万元为限。同时,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债务人负担。总之,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严格限定在到期债权范围内,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

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有哪些法定程序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遵循以下法定程序:

首先,债权人需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需满足法定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二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且到期的债权;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

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四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债权人的主张进行审查,若认定代位权成立,会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清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当探讨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什么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如何确定,这涉及到债权数额以及代位权所能涉及的财产范围等关键问题。另外,在成功行使代位权后,次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也是重要一环。倘若您在理解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行使范围或次债务人履行对象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纠结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帮您拨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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