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给别人不还跑了怎么办
若有人借用您的款项且未及时归还,期间突然消失无踪,那么您可会同当地讨债公司向管辖该案件的地方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请对方支付所欠之债。若是这位当事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之后仍抗拒出席开庭环节,法院有权依程序径行作出缺席审判裁决。一旦法庭判决生效以后,若那位借债者未能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偿付义务,您作为债权人便可再度申请当地法院执行,届时法院亦有权力依据相关法规,运用各种手段对肇事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达成让您按时收回欠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借钱给别人放高息贷款能要回来吗
当我们将借款给予他人进行高额利率贷款时,如果明确了解到该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为了向外发放高息贷款,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愿意提供这笔借款,那么这种行为已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这种借贷关系应当是无效的,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只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仅需偿还借款本金以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合理利息即可。
对于已经收取的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非法利息部分,应该从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做担保
借贷行为中的担保措施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保证担保,这是指由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向债权人郑重地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将会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的约定条款,保证又可以细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次是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并不需要转移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例如我们熟悉的房产等。再者就是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会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比较常见的例子包括车辆质押、股权质押等等。在设定担保的过程中,务必要签署书面的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限等重要条款。与此同时,还需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从而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如有人借款未还且失联,可请讨债公司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若被告拒绝出庭,法院可缺席审判。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其财产,确保您收回欠款。